張貼日期: 2026-08-04 10:16:52 點閱:11
(一)表揚對象: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學校、機構、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
(二)參獎者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之傳播、推廣,對促進大眾思辨有具體長遠影響。
2、從事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論述、調查、研究或出版,有創新卓見。
3、開設或辦理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相關課程、教學、教材或著作,提升師生相關知能著有成效。
4、建置、維護、開放或活化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相關設施,或於推廣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影響深遠。
(三)表揚獎項及名額:
1、終身奉獻獎:1名,獲獎者由本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30萬元。
2、團體獎:10名,獲獎者由本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20萬元。
3、個人獎:10名,獲獎者由本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5萬元。
(四)資料繳交及期程:請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寄至本部委辦學校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轉型正義教育多元推動專案辦公室)(112301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始完成自薦或推薦(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五)評選方式:由本部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代表組成評選小組,以書面審查方式為原則進行評選;必要時,得進行面談、簡報或實地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