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類別及名額:
- 普通班代理教師1名(預估缺)
- 身心障礙特教班(不分類巡迴班)代理教師1名(預估缺)
本代理教師員額尚未經縣政府核定,應試者報到後,仍應以彰化縣政府核定函為準,若縣府未核定本校足夠員額,則本校有不聘用錄取人員之權利。
(聘期自115年8月1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二、甄選期程:本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詳閱簡章。
三、採現場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請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備妥委託書均可;證件不齊或未攜帶正本者(審正本收影本)不予受理。
四、餘者詳閱甄選簡章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