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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5條、第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1-16 08:59:22 點閱: 215 (58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
  •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郭視察,電話:(04)3706-1535。

    (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張小姐,電話:(04)3706-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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