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頂部導覽區 跳到中央內容區

轉知:修正「彰化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縣內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9-15 15:44:14 點閱: 181 (40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留職停薪教師回職復薪之規定。(修正規定第五點)

二、修正 持有預聘主任同意書之加分機制 。 修正規定第 六 點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