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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法務部修正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貳、個別事項第十九點(含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並自114年11月1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8-25 13:43:24 點閱: 275 (38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 鑒於洗錢防制法等相關法規於113年間修正虛擬資產用詞及定義,另為強化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核作業,該部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下稱填表說明)貳、個別事項第十九點,並自114年11月1日生效(以上傳日判斷),修正內容主要如下:
  • (一)修正有關虛擬資產之定義及所引用法規之名稱。

    (二)修正存放機構與錢包廠商之定義。

    (三)增列「錢包地址」為虛擬資產應申報內容並增列其定義。

    • 檢附法務部來函、「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貳、個別事項第十九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虛擬資產」欄位填表範例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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