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8-08 15:15:28 點閱:8
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前以100年10月20日公訓字第1000015637A號函訂定旨揭實施計畫,並分別於104年10月30日及111年7月1日2次修正,惟該會考量時空環境背景變遷,且各機關學校對考列丙等人員之輔導訓練已有穩定之運作機制,爰自本年7月31日起停止適用,是類人員未來由各機關學校自行實施輔導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