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各機關辦理聘用人員登記備查實務作業注意事項」自115年6月12日停止適用,有關聘用人員聘用名冊報送登記相關作業說明,請配合辦理。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6-26 14:16:23
點閱:7
- 「各機關辦理聘用人員登記備查實務作業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於115年6月12日停止適用後,各機關聘用人員之登記備查案件,仍請依銓敘部115年2月6日部管四字第1155929479號書函辦理,即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WebHR)報送至銓敘部建置之「聘用人員智慧登記備查系統」自動完成登記,過程均免備文;並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第1項及銓敘部114年5月29日部銓三字第1145830672號、同年9月22日部銓四字第1145878623號函所定期限報送。
- 為期各機關透過WebHR辦理旨揭報送登記事宜,就聘用名冊之聘用類別及相關欄位選填仍有所依循及體例一致,請依旨揭相關作業說明參辦,並依實務作業所需及簡化部分填寫內容。如遇有選填疑義,請逕洽銓敘部(人事管理司)承辦人員(02-8236-6673至6675)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