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提列公務人員相關考試職缺改進措施」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獎勵措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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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4-09 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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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量現行各機關業將考試用人作為主要職缺遴補方式,為加強人力運用彈性,適度鬆綁法規,人事總處101年10月25日總處培字第1010056014號函及106年12月21日總處培字第1060064722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至一條鞭體系部分,由各該主管機關自行檢視是否賡續辦理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比率控管及敘獎。
- 另配合旨揭規定停止適用,原人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A4:調查表系統按季填報之「INV62036各主管機關得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數與已提列考試職缺數控管表」及「INV62037人事、主計、政風一條鞭體系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數與已提列考試職缺數控管表」亦配合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