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以,為加速人員遴補程序以應業務需要,各機關職務業已確定即將出缺者得預為辦理甄審(選)作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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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5-10-03 08: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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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速各機關人員遴補程序,如職務業已確定即將出缺(例如:該職務人員已經銓敘部核定退休、原服務機關就指名商調案已回復過調日期後),得預為辦理甄審(選),俾利業務推展及人力銜接。惟仍應避免影響參加陞遷人員之權益及職務嗣後因情勢變更,致無法遞補人員之情形發生。
- 另預辦甄審(選)之職缺公告時,宜載明為預估缺(出缺日期)等相關資訊,以符公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