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考試院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核定每年6月23日為公共服務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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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7-09 15:31:06  點閱:54


為宣示政府對公共服務價值之肯認及對公部門服務人員之鼓勵與肯定,同時與聯合國之公共服務日活動接軌,爰考試院依前揭實施條例第5條第28款規定核定每年623日為公共服務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