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3-11 09:15:11 點閱:15
說明: 1.為提升孩子語言學習效果,學校鼓勵學生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學生需至少修習滿一年,如確有需要才可申請更換語別。 2.二年級以上舊生,學校不再每年進行語文選修調查。 若需要更換語別,請於每年3月28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 3.申請方式:可下載申請表填寫(如附件)或至教務處領取紙本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