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第3項第2款及第3款所定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分別包括適(準)用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或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之人員。
轉知:銓敘部民國113年8月14日部退二字第11357339471號令。
張貼日期: 2024-08-21 16:40:32 點閱: 291 (4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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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第3項第2款及第3款所定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分別包括適(準)用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或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