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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各級公立學校編制置護理師(或護士)2人,現職人員僅1人請假未達1個月等非屬職務出缺情形,得否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疑義一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幹事兼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5-23 08:54:18 點閱: 717 (29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據銓敘部114年5月20日部銓三字第1145820418號書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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