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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幹事兼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1-22 15:51:56 點閱: 244 (18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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