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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加強宣導並落實公部門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相關事宜。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幹事兼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4-11-20 11:14:05 點閱: 356 (11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 為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落實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條、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各機關自訂之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相關處理機制,請各機關(學校)於處理案件時應確實依上述及各機關(學校)所自訂之相關規定辦理,並踐行標準作業程序,妥適規劃辦理時程及時效管控;適時向機關(學校)首長和單位主管說明相關規定,並請關心同仁,重視機關(學校)和諧及相互尊重,避免發生職場霸凌或性騷擾情事。
  • 「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處理流程篇」(業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常見人事案例【https://www.dgpa.gov.tw/acase/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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